【A1要聞】開埠以來首宗 藏22萬張拍戲銀紙 《樹大招風》道具領班罪成

蘋果日報 2018/06/01 00:45

樹大招風林嶺東張偉全道具銀紙

金像電影《樹大招風》道具領班因管有22.3萬張拍戲時用的道具銀紙,與向他借道具銀紙拍微電影的男子一同被控。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兩人各被裁定一項保管共約11,600張偽製紙幣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領班成為首名因藏有道具銀紙而被定罪的業界人士,業界感極度憤怒及心寒,「講到尾要搞到張銀紙唔似銀紙,咁樣叫大家點樣拍戲呢?」
記者 戴國輝 何永寧
兩被告分別是報稱無業的首被告羅潤霖(35歲)及道具領班、次被告張偉全(50歲)。張認為判刑過重,被問日後會否更小心處理電影道具,他直言「家處理唔到,樣樣都犯法,點樣處理?」再被問及是否感到被侮辱尊嚴,張反指「我覺得侮辱緊佢哋自己(政府),你哋睇咗咁多年電影,你哋執法一直都望到件事,但你哋唔講,家先嚟講,啱唔啱?」他需與律師商量才決定是否上訴。張續稱其念小學的兒女不時到庭旁聽,「唔知點解釋做正行生意都會犯法」,憂慮裁決令兒女受歧視。
《樹大招風》導演許學文以「很失望」來形容判決,「之前同外國拍電影嘅朋友提過呢單案,佢哋都十分驚訝,政府一方面叫人支持創意產業,另一方面又對業界咁苛刻,簡簡單單拍一場戲都有咁多冇人知嘅陷阱,法例又荒謬,講到尾要搞到張銀紙唔似銀紙,咁樣叫大家點樣拍戲呢?」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認為,判決反映港府有檢討現行法例的需要,應在防止偽鈔流出與電影業界需要間作出平衡。他指業界確有部份人不知道現行規例,金管局應多宣傳,他會在立法會跟進問題。
案情指,警方於前年11月2日持搜查令到羅的住所搜查,在羅妻座駕發現一箱內有9,996張面額1,000港元的道具銀紙。羅稱道具銀紙用來拍微電影,會先向朋友訛稱對方中六合彩,再用道具銀紙作弄朋友,並從張的道具公司商借道具。警方翌日到張在新蒲崗開設的電影道具公司搜查,搜出21箱22.3萬張道具鈔票,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張指《迷城》導演林嶺東要求道具逼真,涉案道具銀紙起初是用來拍攝《迷城》,張不知道具銀紙需申請。
裁判官張潔宜昨裁決指,控方沒就外幣道具銀紙舉證,故不會裁定外幣道具銀紙是否屬於流通紙幣的偽鈔。裁判官續稱,張管有1,597張1,000港元道具銀紙,羅則管有9,996張。裁判官指該等道具銀紙仿真度高,雖是柯式印刷、沒保險線,但字樣、樣貌、數字排列及設計圖案都與真鈔很相似,市民仔細分辨才知是偽鈔,故裁定道具銀紙屬流通紙幣的偽鈔。
裁判官續稱,即使張錯誤相信可保管道具銀紙亦不構成合法辯解。他身為公司管理人,不會不知道公司存有大批道具銀紙,他實打算在電影拍完後將道具銀紙留作其他用途。而羅利用道具銀紙拍片整蠱朋友,道具銀紙必然仿真度高,裁定兩人罪成。
羅有襲擊傷人及醉駕案底,張有藏毒及危駕等9個案底。辯方為張求情時指林嶺東是本案始作俑者但沒被檢控,其實全行都不知需向政府申請,張才誤墮法網,他在行內深受敬重,無證據顯示本案道具銀紙有非法用途,望能判罰款或緩刑。裁判官認同涉案道具銀紙不涉非法用途,但有一定風險,若不法之徒將數張道具銀紙混入真鈔使用,會對他人造成損失,判罰款不足反映案件嚴重性,判兩人監禁4個月,但考慮案件特殊性判緩刑兩年,並下令銷毀涉案道具銀紙。
據悉,控方原打算傳召林嶺東到庭作供,但他不在港,未能向他派發證人傳票,故林沒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ESCC2211/17
金管局對道具銀紙的五項規定
1)面積必須大過或小過真鈔20%
2)「道具銀紙」字眼必須顯眼地列印於道具銀紙正面或背面
3)用作道具銀紙的印板、底片、菲林片及電子檔案等物品必須送交警方保管及處置
4)每張道具銀紙有個別編號以便管理,申請人必須備存登記冊以供警方隨時查閱
5)拍攝後要將所有道具銀紙交給警方銷毀
資料來源: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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