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24歲時,從史丹福大學物理系輟學,創建首家公司Zip2 Corporation,即互聯網上首個黃頁。四年後,他以3.07億美元將之賣給電腦製造商Compaq,同年創建了線上支付公司X.com,最終併入PayPal。當時他把目標放在通過電子郵件支付的新技術,將自己公司與Confinity競爭對手合併,線上支付服務PayPal由此而生。
2010年,他再投資成立線上支付公司Stripe,是PayPal最大對手之一,旨在允許線上應用和Lyft、facebook等公司從世界任何地方的任何人處接受付款。Stripe的估值據說已達50億美元,它還與Twitter結成合作夥伴,添加了「購買」按鈕。創意與創新不僅是口號,更不可停留於翻版抄襲,中國人引以自豪的新事物,原來人家老早已在研究應用,試問創意何在?
胡孟青
獨立股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