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以小巴「黑盒」舉證入罪 小巴司機超速撞斃青年囚21個月
超速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李啟熙小巴黑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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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監管「亡命小巴」,於2014年底強制全港新登記小巴安裝俗稱「黑盒」的電子行車記錄儀。律政司早前首次以「黑盒」數據舉證司機超速並成功將被告入罪。小巴司機於去年大年初三晚超速撞斃一名青年,今為此被判監21個月,停牌5年及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李啟熙(68歲)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案情透露案發路段車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根據肇事小巴黑盒資料則顯示小巴當時車速為每小時64公里。辯方於審訊期間曾傳召港大機械工程副教授張祺忠欲挑戰黑盒數據的可靠性,惟最終證供不獲法庭接納。
法官判刑指被告作為該路段專線小巴司機,按經驗明知該處經常有路人亂過馬路,惟他駕駛時仍超速且沒有開車頭大燈,是加重刑責因素。若被告當時沒超速或可來得及煞車;若有開大燈亦可能令青年警覺有車到來,而被告亦可看到有路人橫過馬路,避免事件發生。
被告另因使用磨蝕而外露綱線車軚,以及未有依法在司機位旁張貼有車輛限速器資料字牌,早前承認兩項相關罪名,共被判罰款2,000元。
案發於去年2月10日,23歲事主當時正趕往與家人會合吃飯,於大埔公路帝欣苑對出從巴士站橫過馬路時,遭被告駕駛的小巴撞到,飛墮5米外重傷送院,小巴車頭撞凹、玻璃爆裂,青年送院後翌日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