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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風球下出團招怨
不集合作放棄論 旅費不獲退還

蘋果日報 2008/08/22 00:00


李太一家四口報名參加信成假期舉辦之廣東省清遠聚龍灣溫泉兩天團,團費共1,600多元,出發日期為8月6日早上6時半。當日颱風「北冕」襲港,凌晨5時46分,天文台高掛8號風球,李太考慮到安全與交通問題,打算取消行程,惟接獲導遊來電稱如期出發,集合時間延至10時,如不出席當作放棄,不獲退款。「嗰朝早橫風橫雨,我仲要帶住兩個仔(11歲和13歲),截唔截到的士去都係問題,無理由咁樣都仲要我哋出發!」
信成假期客戶回覆,受颱風影響,當日旅行團集合時間改為上午10時,該團已如期出發;考慮當日天氣特別情況,已決定讓李太保留團費,參加該公司日後舉辦之旅行團。個案編號:0806024
廖先生參加大航假期中山兩天團,8月6日早上接獲旅行社通知取消行程,旅客可選擇退回團費;惟他到門市卻是另一回事,「去到職員淨係畀我轉團。」
大航假期回覆,已按照旅遊業議會指引,向廖先生解釋,可保留團費6個月安排再次出行,或扣除50元手續費後退回團費,惟廖先生就手續費有異議。個案編號:0808056
黃小姐及郭先生分別報名參加麗星郵輪「處女星號」3日2夜廈門之旅,原定8月6日黃昏6時登船,船公司當日一直公佈如期出發,但傍晚約5時半,才突然宣佈登船時間押後至晚上10時,後來起航時間更順延至凌晨12時許。黃小姐氣憤說:「嗰日有幾百人喺碼頭等咗幾個鐘頭,船公司仲冇晚膳供應,大家都好狼狽!」郭先生則不滿說:「嗰日成日掛8號風球都冇宣佈,天文台5點15分改掛3號風球,無理由5點半先決定押後行程!」
麗星郵輪回覆,當日處女星號受颱風影響,延至晚上7時40分始抵港,因清理房間需時,故遲至10時才登船;該公司已盡早將延遲消息通知旅客,為此事造成之不便致歉。
個案編號:0813002、0807002

保險業意見:天氣影響旅保有得賠

保險人壽從業員協會前會長李東江指,如購有旅遊保險,若因天氣問題影響行程,旅客可以索償,但如旅程中的交通工具沒有取消,旅客不能以天氣惡劣而拒絕出發,繼而索償,「購買旅遊保險時,要比較唔同公司嘅保額,同埋行程延誤嘅規定時間,間間唔同。」至於出發時或目的地天氣惡劣,旅行團仍決定出發,途中因天氣造成的交通意外,令旅客受傷,傷者除按旅遊保險索償外,也可以向旅行社追究疏忽責任。
香港旅遊業議會名譽顧問袁家齊指出,目前旅遊業所設的賠償基金,並不包括因天氣原因未能赴團的賠償;一般情況下,旅行社自行決定是否如期出發,如團友自行決定取消行程,未必可獲賠償或退款。
他解釋,旅行社舉辦的旅行團,約五成團費是租用酒店費用,如行程取消,旅行社未必獲酒店退回訂金,故情況許可下,旅行團會如期出發,旅客報團時須留意當中風險。
袁又表示,根據該會指引,若旅行社因天氣取消旅行團,必須為顧客提供保留團費半年作轉團用,或退回團費,但旅行社可按目的地,向辦理退團的團友收取手續費。
《八號以上風球下情況是否受保》
1〉旅行團如時出發趕不及集合:不受保障

2〉旅行團巴士途中遇意外受傷:個人旅遊保險外,可向旅行社追究疏忽責任

3〉旅行團因天氣縮短行程:視乎個人旅遊保條款,難向旅行社索償

4〉乘搭飛機延時起飛:視乎個人旅遊保條款,難向旅行社索償

5〉郵輪團延時出發:視乎個人旅遊保條款,難向旅行社索償

6〉郵輪團海上遇意外:個人旅遊保險外,可向郵輪公司追究疏忽責任

資料來源:保險人壽從業員協會前會長李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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