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賣春畢竟被視為不道德交易,街頭拉客的流鶯不但有礙觀瞻,行業由惡勢力控制更造成販賣人口等治安問題,衝擊當時保守的宗教社會,令反對聲音越來越大,後來更有基督徒晚上走到街上,拿着聖經向妓女和嫖客唱聖詩。
隨着社會對道德有更高要求,政府終在1897年和1902年先後頒令禁止大部份城市的賣淫活動。雖然阿姆斯特丹沒有被納入禁令,但妓女不准再在街上或門廊拉客,只可躲在玻璃櫥窗的窗簾後吸引客人,在有限條件下爭取最多曝光率,成為櫥窗女郎模式的雛形。後來宗教的束縛逐漸寬鬆,女郎的窗簾才越開越闊,最後更完全拉開,僅在有客人時才關上。
時至今日,櫥窗女郎模式在荷蘭多個城市、甚至鄰近的比利時和德國都存在,部份地方因當地環境和文化加入自己的特色,如水道密佈的烏德勒支,早期很多櫥窗都建在船屋上,成為吸引遊客的賣點。
荷蘭國家旅遊會議促進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