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向短期易手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以遏止炒樓的新措施,當局曾考慮指定由賣家支付額外印花稅,以免影響用家,但發現執行上有困難。地產代理指出,炒家會將印花稅的開支轉嫁給買家,令措施效用減弱。
鄭汝樺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若指明由賣家承擔額外印花稅,執行上有一定困難,而且現時法例已說明買賣雙方有責任承擔印花稅,買賣雙方需自行商討是一人一半,或其中一方負擔稅款,相信市場會作出適當反應及調節。
她說,市民買樓時,要留意樓宇的持有期是否不足兩年,辦理樓契的律師及推介物業的地產代理,有責任提醒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