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政府鐵定今年4月開始,會實施新的限制物業發水措施,而去年10月份又指明申請入則者,必須要申報土地業權。然而通告卻未有清楚講明是否非持百分百業權者,不獲得處理有關申請。
發展商過去兩個多月將持有業權的土地,爭相遞交入則申請,發覺只100%持有土地業權的申請,才獲處理,質疑屋宇署改變過往一貫做法,打壓發水樓動機明顯。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指出,屋宇署只處理持100%土地業權的申請不合理,對物業發展流程造成很大影響,對小業主而言,要集齊100%業權才入則是很困難。商會就事件已向屋宇署反映意見,正等待政府回覆。
屋宇署發言人則指出,該署並非只接受100%土地業權的入則申請,通告只要求入則申請者,提供資料證明擁有,或有實際機會控制入則的土地,該處都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