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仔鋸大樹】夾公仔機入$2.7贏$517音響 台店主涉賭博被捕
台灣賭博夾公仔機骰仔
台灣彰化警員今日下午到南郭路旁一間夾公仔機店巡查,發現店內有兩部夾公仔機以夾骰仔方式換取物品,警方認為顧客每次夾才花10元新台幣(下同‧約2.7港元),能兌換價值1,900元(約517港元)的音響。除了對價懸殊,還有機會率,警員將店主控以賭博罪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無照營業帶回偵訊。不過,店主呼冤指夾公仔機有保夾規定,而且是對換音響是禮品,不應該被認為涉嫌賭博。
警方認為,2部夾公仔機用夾骰仔方式,膠盒內放4粒骰仔,若顧客夾起時4粒都呈現1點點數,可撥打電話向業者換價值1,900元的音響,但每次夾只需投幣10元,對價關係太懸殊,警方認為構成賭博罪。
彰化縣警局副局長陳志成表示,為輔導夾公仔機業者合法經營,警方目前針對涉及賭博行為的機器進行調查,主要鎖定兌換現金和對價懸殊偵辦賭博罪,例如以10元硬幣而有機會夾得高價的相機、手機等,或是另外能夠換取現金等行為,都是涉嫌觸犯賭博罪。
此外,骰仔機大多因涉觸犯以機率換獎,顯與「選物販賣機」之對價取物本質不符,且價值相差太多,就有賭博的嫌疑,將移送後交由檢察官認定。
羅姓店主(28歲)辯稱,只是以骰仔當作代夾物的方式經營,沒有人說不可以,而且沒有現金交易,只是可以換取音響等禮品加上又有保夾的設定,心想應該沒問題,現在被認定涉嫌賭博,實在很無言,希望警方明確說清楚到底他為甚麼會被認定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