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催付肉金以刀刺斃鳳姐 新移民青年誤殺罪成
謀殺誤殺鳳姐李建風陳鵬
新移民青年2015年8月光顧持雙程證的鳳姐期間,稱因服用偉哥後頭痛兼疲累,但卻被對方催促付肉金,盛怒下用生果刀刺死對方,事後跳海企圖自殺但獲救。青年早前稱受到挑釁而錯手殺人,要求承認誤殺罪但被控方拒絕,經審訊後,陪審團今以五比二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法官將於6月22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被告陳鵬(23歲)被2015年8月26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76號一單位內謀殺女子李建風(45歲)。辯方指被告是因受挑釁下殺人,並透露被告於內地出生及受教育,來港任地盤工人並與母同住,大狀指誤殺判刑法官有酌情權,刑期範圍甚闊,而被告現已非常後悔,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不安,事已至此亦難改變。大狀又指,被告本已承認誤殺罪,亦願入獄以付代價,望法官開恩。
據庭上證供指,鳳姐李建風在案發前一日持雙程證來港,與另一名鳳姐周艷同在涉案大廈做生意。案發當晚凌晨,被告最先光顧周,同意以肉金800元交易。而被告稱期間他服用壯陽藥「偉哥」,事後感頭痛,他要求在周單位過夜被拒,於是轉為要求在李的單位內過夜,兩人同意肉金為900元。
被告稱他跟李入房後感到肚餓,於是從背包中拿出蘋果、桃、橙食用,並將水果刀放在桌上,食飽後感到「很暈、想睡覺,睡著她(李)在做什麼我不知道。」被告續指,他在朦朧熟睡之間被李吵醒要求他先付款,他在不情願下起床打算付款,卻發現不見了1,000元,兩人發生爭執,被告稱「我很生氣,叫她別煩我,拿了一些東西打她,打打打」。最後周與「睇場」因聽到李的呼叫聲而入房,發現李倒卧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