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月旺角佔領區清場行動中,共55名被捕人士被指妨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各人又同時被警方檢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被捕人士批評控方「一事兩檢」,是政治打壓。律政司原定明天向高院交代處理方式,警方前日卻突然撤銷被捕人士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旺角佔領區11月25日及26日兩天清場行動中,共有逾160人被捕,其中55人被指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人民力量執委譚得志等人。但各人同時又被警方控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被捕人士較早前到高院應訊時,律政司稱警方需時間搜集資料,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5日及8日再審,屆時會向法庭交代如何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