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太不煙不酒,沒有性病病史,家族中也沒有成員患過子宮頸癌,直至有比她年輕的朋友檢驗後發現子宮頸細胞出現病變,她才到診所進行檢驗。
檢驗報告指她的子宮頸細胞出現「高度鱗狀上皮內病變」,如不加以理會,已變異的細胞最快可於5年內惡化至癌細胞。劉太憶述,得悉檢驗結果後心情陷入低谷,既擔心一旦患上子宮頸癌,一對年幼子女無人照顧,同時又懷疑丈夫「出軌」,令自己受感染。
她上月初接受子宮頸電圈切除手術,清除病變組織,若子宮頸細胞於手術後年半至兩年內沒有異樣,便可再次懷孕。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HPV病毒可潛伏人體多年,故男方婚後即使「循規蹈矩」,也有機會令另一半受罪。靳嘉仁引述本地一項研究指,本港女性有兩個感染HPV的高峯期,分別為26至30歲,以及46至50歲,首個高峯期女性有較多性接觸,後者則可能另一半「出軌」所致。
子宮頸癌發展需時,當子宮頸細胞出現「低度鱗狀上皮內病變」,85%患者的病變組織會於2年內自然消退;若子宮頸細胞惡化至「高度鱗狀上皮內病變」,顯示細胞已出現中度或嚴重病變,有機會於5至20年內發展至癌症。有性生活的女性應定期進行子宮頸細胞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