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郭榮鏗斥葉劉「未必適合有陪審團」論違反法律原則

蘋果日報 2020/06/08 15:40

葉劉淑儀郭榮鏗陪審團鄭若驊追溯力港版國安法

【新增內容】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當年在任保安局局長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時,曾於後期加入有陪審員審訊的建議,近日她評論即將出爐的「港版國安法」時,即認為涉國安案件「未必適合」安排陪審員審訊。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出,一般嚴重罪行案件都會安排在高院審議,並設有陪審團,指國安案件也應按此原有做法。

【昨日報道】葉劉指涉國安案不宜設陪審團

【03年報道】政府同意涉23條罪行 需由陪審團審訊及定罪

郭榮鏗今天見傳媒指,香港法例第227章《裁判官條例》列明,所有嚴重罪行都要有陪審團參與審議和交由高等法院審議,包括可能被終身監禁的罪行、叛逆罪、以及煽惑意圖罪等,他駁斥葉劉稱:「呢啲咁基本嘅法律原則同行之已久嘅檢控人員守則,其實寫得好清楚,如果你(葉劉淑儀)講到國安法裏面嗰啲罪行係咁嚴重,你就應該跟返現時嘅做法。」

郭又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港版國安法」是否有追溯力時,聲稱一般而言刑事法律是沒有追溯力,但亦有「少數例外情況」的說法,質疑:「究竟佢(鄭若驊)係想點樣?係咪想將恐懼注入香港人的心中?」

他認為鄭若驊應該更清楚表明立場,「唔應該隱隱晦晦地去講」,並指刑事罪行不能有追溯力,是香港和國際人權法內一個最重要的原則,「連喺緊急嘅情況下都無例外,呢個係好清楚。」
梁君彥再度拒議員就立法提質詢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繼早前全面「跪低」、全面採納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建議,否決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就「港版國安法」提出口頭質詢後,今日再度以「港版國安法」立法屬於中央負責事務、不屬於香港特區工作為由,不批准民主黨涂謹申提出與「港版國安法」立法相關的口頭質詢,當中包括問及政府是否關注市民對立法的憂慮、及對香港的國際地位有何影響等。

涂謹申得悉質詢被拒後強調,在回應政府就其質詢提出意見時,已清楚向立法會主席表明,沒有要求政府對將來訂立的國安法的草案內容作出任何猜測,亦沒有質詢未來草案的內容,但梁君彥最終亦未有開綠燈。

而針對民主派議員早前多次透過投擲惡臭物體、阻延極具爭議的《國歌法》審議,梁君彥以行管會主席身份,要求秘書處為會議廳(包括議員座位的貯物櫃)進行徹底清潔和安全檢查。

記者 林俊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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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今天見傳媒指,香港法例第227章《裁判官條例》列明,所有嚴重罪行都要有陪審團參與審議和交由高等法院審議,包括可能被終身監禁的罪行、叛逆罪、以及煽惑意圖罪等,此屬基本法律原則,亦是行之已久的檢控人員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