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生裙底放上網以求「解鎖」更多鹹相 偷窺癖男教師判囚六周

蘋果日報 2019/06/19 12:21

中學教師有違公德罪偷拍女生宋醒甫

有偷窺癖及控制衝動障礙的中學男教師,在校內偷拍兩名女生裙底照片,然後上載至色情討論區,以賺取分數「解鎖」更多限制級色情照片,上載時更標明「偷拍,學生妹,有前有後,校服,內衣及樣」。涉案男教師早前承認兩項有違公德罪,裁判官斥責他破壞師生間的信任,案情嚴重,拒絕跟從感化官提出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建議,判處涉案男教師即時監禁六周。
辯方大狀詹俊祺求情指,被告宋醒甫(35歲)認罪後還柙近兩星期,心理學家報告確認他有偷窺癖,再犯機會中等,建議他繼續接受治療。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亦正面,顯示被告背景良好,有採取積極步驟求診,處理自己的性問題。辯方希望裁判官能按照報告建議,判處最高時數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又透露,被告已致函案發學校,向校方道歉。
被告聞判向家人點頭微笑
大狀續指,被告被捕至今近兩年,在首次提堂後一度致函控方,透露有意認罪;但因當時控告的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要等候終審法院就法律爭議的裁決,未有接納被告認罪,結果處理本案的時間較一般案件長,被告承受壓力和不確定因素的時間亦拖長,最終被告獲改控有違公德罪。大狀指,其實控方可以一早修改控罪,讓被告早日認罪。
裁判官李志豪直言,案情十分嚴重,被告偷拍任教學校的學生,嚴重違反誠信,破壞師生間的信任,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亦非過重。惟李官指,幸好兩名受害者不是幼童,加上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獲家人支持,心理問題亦受控,遂判監六周。被告聞判及步入囚室時,對庭上家人點頭微笑。
事主獲同學告知 樣子於鹹網出現
被告原本被控四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針對偷拍的兩項控罪後來改成有違公德罪,其餘兩項涉及上載照片的控罪,則基於終審法院早前案例而獲撤銷。控罪指被告先後於2015年6月某日及2016年6月某日,拍攝兩名女子的裙底照片。
案情指,2017年6月1日,事主Y從同學口中得悉,自己的樣子及裙底照在「141 HongKong Forums」流傳,標題寫明「偷拍,學生妹,有前有後,校服,內衣及樣」。由於是限制級帖文,她要靠其他人幫助取得截圖,其後認出相中人正是自己。而事主X則在8張相片中認出自己,但記不起被偷拍的情況。兩人及後報警,警方在被告討論區賬號內發現共32張偷拍相片。
根據互聯網資料,被告至少在沙田及上水兩間中學任教過。
【案件編號:STCC2462/18】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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