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以一年為參考,但歐洲球季一般由八月開始,因要方便主辦方或各單位投票及公佈名單等,結果去到每年八、九月球季剛開始,已總結了一名球員全年的表現,像今年國際足協舉辦的世足先生選舉,名單更提前在八月已出爐,10月頒獎,意味新球季的表現,已不在考慮之列,而且往往易給出另一種感覺,是評審下年再考量時,也未必會去提這新球季頭幾個月的表現,似是作廢了。
若要全面地計算全年表現,那麼這些大獎是否應該押後在翌年的三或四月,待球季完結頒發才公平呢?又或如果只計算上半年的表現,倒不如以一個球季或包含夏天舉辦的大賽作結算,變成「2016/17球季世足先生」會否更公平、更貼切呢?
文:盧卡東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