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又問她「點做先可以平息事件」,於是她明確提出校車公司需書面道歉及承諾不轉車兩要求;她強調非為「搞大件事」,只希望校車公司履行諾言,確保學童安全。她指,遺漏幼童事件後,校車公司有女負責人曾向她口頭致歉,承諾不再轉車,惟事隔4個月公司卻反口。
幼稚園家長上月收到新學期校車服務回條,寫明校車公司「將以最順暢及恰當的路線以決定上下車的等待地點」,顧小姐特別在回條寫上「要求不再為學童轉車」字句,並夾附支票。校車公司其後卻透過校方退回支票,曾作口頭承諾的女負責人更致電指摘顧小姐,稱無法保證不轉車,又指其子女是插班生,有權不提供服務。
顧小姐大感憤怒,「我根本一直無打算報警,因為我信校方會處理,亦都無諗過學校會同呢間校車公司續約。」現時其子女由她或丈夫親自接送。顧小姐重申,最不滿校車公司言而無信、態度惡劣,得悉不少家長關注會否轉車問題,希望該公司及校方能妥善解決。她引述校長表示,校方會再跟校車公司商討,並承諾明日(9日)答覆,顧小姐稱若明日仍無合理回覆將報警。
■記者周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