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談到,在這一波大反彈浪中,負債最高的企業,其股票反彈力度最勁,原因有二:一來,是因為之前跌得多,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便越大;二來,是因為在資金成本跌近零及預期通脹將上升的情況下,在計算購買力損失後,放債人其實在做保證蝕本生意,「保本」能力比MPF的保本基金還要勁。
銀行作為放債人,經營「蝕本生意」是否很蝕底?未見得。皆因銀行的資金來自政府注資、企業及個人客戶的資金,當中包括你及我的血汗錢,政府的錢亦即是公眾的錢。
銀行的放賬之中90至98%資金不是股東的錢,銀行甘冒壞賬急升企業倒閉的風險,利用10至50倍超高槓桿營運方式,用公眾的錢賺取暴利,皆因他們享有「不能倒閉」(toobigtofail)的特權。換言之,為了保證跨國銀行不倒閉,政府不惜犧牲公眾利益,曲線維護「公眾利益」,因為如果跨國銀行倒閉,我們將一齊受罪,而且公眾所受的刑罰可能比銀行家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