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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志雲涉貪】資深大狀:定罪等於判陳志雲死刑

蘋果日報 2015/11/13 06:00

潘兆童叢培崑秘撈謝華淵志雲飯局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志雲涉貪

無綫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由於已啟動上訴機制,申請將今天的定罪、求情及判刑均押後。謝指陳志雲受人尊敬、有道德而且為人老實無私、為公益、為社會及為基層,定罪會對陳有很大影響。他解釋陳並非普通樂圈人士或電視台工作人員,陳多年來參與多項慈善活動,定罪會聲響其聲譽,一旦入獄,亦不能再任公司的管理層,對他將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更指一個定罪等於判陳死刑。

謝又指若今日對陳定罪,會出現一案有多個上訴的混亂情況,並稱明白法官基於法律的約束,要執行上訴庭的定罪指示是很痛苦。但法官潘兆童指,示能以痛苦形容,因為法律是這樣的話,他便要執行。

本案主要關於陳被指從助手叢培崑手上收取11.2萬元,在2009年除夕倒數活動中主持《志雲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