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為陳思祺上訴事宜奔走的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代表協會及陳思祺,執筆撰寫了一封題為「要求容許陳思祺督察接受公眾捐助」的信件,今日會透過警務處長交予特首。
信中提出兩項要求,一是要求批准向全港市民進行籌募訴訟費,以免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協會將設立一個專用銀行戶口作籌款之用,若上訴勝訴,籌得款項便撥作慈善用途,否則作訴訟費。至於第二項要求,廖潔明在信中說:「假若不幸地,陳思祺督察在何時辭世,而死因亦判斷為他在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所受槍傷的後遺症,陳思祺督察希望能夠永久安葬『浩園』。」
浩園是專為安葬殉職公務員而設的墓地,一九九六年啟用,位於新界和合石墳場。
陳思祺於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駐守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時,帶隊到大角嘴利得街一單位調查械劫案,但遇賊人以AK47步槍及手榴彈頑抗,中槍重傷,自此一直受後遺症煎熬,徘徊死亡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