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或現政治搜捕漏洞 工聯會轟危言聳聽:內地依法治國!

蘋果日報 2019/02/1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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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民主派回應】
因應去年在台灣發生的香港20歲少女行李篋藏屍案,保安局建議修例,刪除有關移交逃犯中「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以移交在內地或台灣犯案的港人,到當地受審。雖然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修例將法治惡劣的內地都列入其中,擔心內地會借移交要求,追捕異見人士。但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批評民主派「危言聳聽」,指內地依法治國,體制越來越完善,強調修例正是由立法會審議出更有效機制,有利處理兩岸人員往返頻繁可能衍生的跨境罪行,「嚴重跨境罪案,各地應互相幫忙緝拿罪犯,呢個係從保安、治安及人身安全、社會安寧角度考慮」。
吳批評斥民主派「政治化、陰謀化」修例建議。被問到港人普遍認為內地法制不比香港完善,他指各地法制根據各地特點制定,「唔可以話『我完善一啲,你唔完善』。」至於過往移交罪犯的個案要經立法會審批,日後變成由特首及法院處理,被質疑缺乏透明度,吳稱:「依家咪經立法會審議有效機制囉」。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發聲明批評吳雖居於香港,思維卻停留在大陸,指其說法「完全是土共自欺欺人」,因內地根本無法治可言,一切都是「共產黨說了算」,任何法例只是為政治服務。胡擔心《逃犯條例》修例建議一旦通過,內地政府可明正言順,將居於香港的異見人士,帶回內地長期拘禁「再教育」,形容新安排極度危險,變相由特首檢視請求方的人權紀錄和法治狀況等,可能滲入政治和民粹因素,更憂慮中共隨意挑選《逃犯條例》涵蓋的46項罪名中任何1項,為異見人士羅織罪名,要求港府引渡,藉以打壓異見者。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移交逃犯請求必須經香港法庭審理,認為法庭有能力把關,不會因修例而違反人權;法例指明移交不可牽涉政治罪行、政治和宗教等異見問題,當事人也可以提出上訴、司法覆核。但民主黨涂謹申今早反駁法庭審理移交逃犯申請時,只會視乎有關檢控機關提交的案件證據,不會考慮對方本身的法治情況,對保障政治犯而言情況並不理想。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與傳媒飯聚時表示,建制派昨日(12日)才知悉政府的修例建議,將在下星期的建制派會議中討論,法案委員會的主席人選,建制派暫未有安排。他形容,要在7月成功通過法案是「challenging(具挑戰性)」,因立法會要先審議《國歌條例草案》。被問到政府可否調整法案先後次序,先審議有時限的移交逃犯修例?廖長江表明有難度,因國歌法已在立法會首讀,法案委員會下周二亦會舉行首次會議,但他認為,2個法案委員會可同時「雙軌」並行。
前保安局局長兼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則認為修例是好建議,稱可提供一個法律框架,處理香港與內地和台灣移交逃犯的安排。他相信,被要求移交的逃犯會在港審訊,可享有法律保障。他又強調,如果香港沒有相同的法律,便沒有對應性,不能進行移交。對於本港法庭裁決不符中央心意會否引致釋法,黎棟國認為不應貿然下結論,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解釋權,但不能對法院的裁決有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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