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順序為吳坤河(17歲)、賴偉豪(17歲)、一名姓阮男生(16歲)及何歷勤(18歲)。阮為應屆會考生,仍未完成考試。法官批准他與其他被告保釋至下月5日,等候感化及青少年罪犯評核報告判刑。
案情指,受害人練子豐(20歲)與首被告的女友為舊情侶。受害人今年2月24日晚聽到寓所外有噪音,透過防盜眼見到濃煙及火燄,開門後發現鐵閘上的布簾着火。由於四名被告的行蹤遭電梯內的閉路電視攝下,加上早有人提醒受害人要提防被騷擾,警方在3月10日成功破案,拘捕四名被告。
首被告在警誡下指出,縱火是懲戒練子豐;其餘3人則表示不認識練,只是受首被告所託到場把風。
案件編號:DCCC3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