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華健遭胞兄債主追討1,100萬元案,昨在區域法院作供完畢,他於庭外直言「作供仲慘過考試」,又指本案折磨了他四年,一直等待機會清楚交代事件,他當初曾感到憤怒及傷心,但現在心情不同,更以普通話對傳媒稱「不再做擔保人」。由於審訊較預定日子長,本案須押後至8月23日續審。
周華健日前作供指,2000年7月24日簽署涉案擔保書後至9月間,再沒有跟三哥周豪健對話及聯絡,惟原訴反指周華健於同年8月3日曾來港,跟三哥出現同一場合,原訴公司江蘇金木建設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蔣文輝亦在場,更獲周華健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