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委員會已訂出未來三大工作職責,分別是跟進政府早前完成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促進公眾對標準工時及其他有關議題的認識,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及安排;以及向特首滙報如何處理本港工時過長情況,包括應否立法訂立標準工時或其他方案。
委員會稍後會透過宣傳及推廣活動,加強公眾對規管工時的認識,希望建立共識。政府認為,秘書處可安排不同形式的諮詢活動,了解市民對規管工時的意見,並會參考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做法,向相關團體及人士了解他們對規管工時的看法,從而訂出可行方案。
另外,秘書處會聯絡政府統計處和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擬定進一步的調查。有需要時,秘書處更會安排委員到不同地方了解各地規管工時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