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太嘗試向醫管局申請入住轄下的嚴重智障人士療養院和普通療養院,但嚴重智障人士療養院指蕊珺不是嚴重智障人士;至於普通療養院卻說,申請人需要用呼吸機,認為她需要輪候社署長期護理院舍。
胡太再向社署申請,但該署着她到醫管局輪候,「我死之前照顧佢無問題,但我死之後,始終都需要院舍服務,但現時為止,我睇唔到佢可否得到院舍服務。」胡太相信尚有其他同類個案,稱提出申訴,不只是為了女兒,希望政府可以有一個清晰機制給有需要的人士。
社署回應指,女童被評估為有極高程度的護理需要,由於她的照顧需要超出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所能提供的照顧程度,所以學校社工為她向醫管局申請療養院服務。社署會繼續與醫管局了解該家庭的福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