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三名被告各分案處理,被告黃德建(44歲),報稱商人,被控於06年6月及9月,向香港賽馬會董事或遴選會員,提供5萬及20萬元利益,作為加快其會籍申請的報酬。而任職會計師的被告伍大成(39歲),被指於06年10月,向一名馬會遴選會員提供36萬元,以推薦他成為會員。
另案被告劉沛輝(49歲),為辦公室器材營業經理,昨否認控罪,他被指於06年4月18日,虛報馬會會員申請表的資料,不誠實地取得有關會籍。
洪承禧案押後至11月28日,而黃及伍則押後至12月2日再訊,待取得轉解區域法院的文件,四人准以2萬至5萬元保釋。
九興控股有限公司(1836)昨晚宣佈,洪承禧因希望投放更多時間處理個人事務而辭任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案件編號:ESCC5313-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