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馬錦遂(49歲)現時並非城大僱員,原被控5項非禮罪名。今年5月4日是被告第二天到該校任教酒店及營運管理課程,小休時被告指示涉案五名女學生先後坐在他身旁,一邊望向電腦屏幕,一邊聽他講述考試成績,其間被告分別摸她們的大腿、掃腰和觸碰她們胸部。其中一名女生站起來時被碰到胸部,裁判官認為可能出於意外,裁定該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幾經努力才取得碩士,本案令他大受打擊,所有努力付諸流水。被告犯案出於一時衝動,多位學生和友人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十分關懷學生,只是說話時手舞足蹈,身體語言較誇張。
案件編號:FLCC12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