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班,我就讀於九龍城一間中小學,我和班中一個同學仔打架,本來小學生打架好平常,又冇大損傷,但班主任卻非常嚴厲地只責罰我一個而放生另一個,連鬧一聲也沒有。他當時罰我的方法,相當有創意,但在今日的準則,一定受嚴重彈劾,罰法如下:每天回學校後,上課前到教員休息室外罰企,上課時每一課到班房尾牆罰企(是每一課),小息和午飯後、未上課前到教員休息室外罰企。換句話說,由返學到放學整天都是罰企,班主任還要我向每一位老師解釋為甚麼要被罰,他更時不時特意到課室看我有沒有自動罰企。有位老師不忍心,讓我在他課堂時可坐下,但班主任知道,不但鬧我,連那老師也罵!
罰了數天後才解除罰則。至於為何只罰我,不罰另一個,因同學仔是校董兒子(現在是全城皆知的名人),班主任為了擦校董鞋,就向我開刀。我爸爸是河北人,天生刻苦及硬性子,從來不求人,但為了維護我的尊嚴,他丟下面子,低聲下氣向班主任作出懇求,希望他網開一面。班主任知我家底,冇大反抗能力,完全無情講,還很不客氣地教訓爸爸,看着爸爸的一臉無奈,委屈的表情,非常為他不值,但一切因我而起,而自己又年少無能,甚麽都做不到,回想起這些瑣碎事,真的覺得委屈了爸爸。
諷刺的是,我這不知天高地厚的打、不公平的罰,加上我的趣致姓名,整件事很快傳遍校內,很多老師及同學都替我不值,反而令我在校內非常出名。同時亦種下了我在中一時被踢出校的種子!
范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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