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日來堅稱與殺人無關的小草昨承認曾因本案被控串謀謀殺一罪,後向警方錄取多份口供後獲撤控,亦由斷言否認改為承認曾在「THERE」會議上講笑附和「殺死阿J喇,記得分錢畀我」,但堅稱並無說過「將佢斬件,掟佢落海」。
第三被告張善恒(阿K)代表大狀甫盤問不久,即義正嚴詞提醒小草若作虛假或誤導陳述,警方有權檢控。大狀指她案發後除建議將屍體扔在大嶼山外,更建議「將佢斬件,掟佢落海」,小草連聲否認「冇講過,我冇講過,我真係冇講過」。
大狀指她案發前曾講笑附和「殺死阿J喇,記得分錢畀我」,小草否認,惟大狀質疑她遲疑了3秒才否認,再次問是否連開玩笑附和也無,她即承認「有」。大狀遂指出,她向警方共錄取8份錄影會面、以及4份口供,其中絕口不提附和殺人和分錢一事,為何在案發後兩年才承認,她泣不成聲說:「我根本唔記得,好多嘢都係去到後面先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