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警車內打人 辯方要求以其他方式處理

蘋果日報 2019/12/20 14:19

警車打人警長普通襲擊黃明偉

一名警長前年於紅磡處理一宗襲警案期間涉嫌濫用私刑,於警車上掌摑一名男子,警長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向控方提出要求以另類方法處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警長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黃明偉(47歲),案發時任職警長,他被控於2017年4月11日,在土瓜灣道落山道交界警車AM7411內襲擊李文瀚。據了解,當時被告正處理一宗襲警案,其間涉突然掌摑事主,事主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經兩年調查後拘捕被告及檢控他。
案件編號:KCCC27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