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引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指,由於有房地產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引發退地潮、停建潮、斷供潮及退房潮等糾紛案件數量急升,為防止有人乘機利用虛假房地產交易,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等犯罪活動,及防範房地產金融體系風險,便制訂原則性框架,妥善處理有關糾紛案件。
他續說,疑難複雜類型案件顯著增多,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房地產企業資金困難引發的連鎖房地產民事案件增加,此亦引發房地產企業拖欠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等連鎖糾紛案件。
該負責人稱,利益衝突可能演變成為群體性事件,如果處理不好,將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甚至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在預防勝於治療下,意見提到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故一定要研究新問題,及提出政策令房地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