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學券的精神,是把選擇權交到家長手上,讓家長各自為自己的子女挑選,過程當中獎勵好的學校,不好的要它們改進。家長主導,學校也就不敢怠慢,犯不着官僚費神替家長作主。至於施政報告提出的所謂學券,是政府按學生數目發津貼給學校,每名學生每年一萬三千元。其中一萬元是為減學費,餘下三千給老師進修,基本上是學券的模樣了。問題是,不是每一間幼稚園都包括在內。你送子女到甲學校,就可享用此一萬元津貼。你選乙,一萬元沒有了。
這安排有兩個問題。第一,學券的重點,是尊重家長的選擇,不用勞煩官僚去扭曲。政府的安排,卻是以官僚的旨意,來決定受哪間學校的份兒,明顯與學券的精神相違背。第二,用牟利與否來作入場的準則,是奇怪的做法。牟利並非罪過,香港二百五十間牟利幼稚園,學費較貴也可以生存,足證辦得夠好而受家長歡迎。現在反而懲罰選擇牟利幼稚園的家長,要他們犧牲一萬元的津貼,這豈是有助監察學校質素的自由選擇?
一間學生三百的入圍幼稚園,每年多獲四百多萬的津貼,難怪幼稚園協會擔心會扼殺私校的生存空間。不要小看這個官定津貼分界。這分界權交給政府以後,政府就能以此作為操控學校的槓桿,在課程甚至授學語言上指手畫腳。劇情似曾相識?對,幾乎是當年政府逐步插手中小學的翻版。結果如何,在此不再多述了。不過,每年派二十億公帑,令教師暫時停止喧鬧,一心為連任的曾蔭權也可保住民望,這筆競選開支算便宜了。
佛利民上星期撰文,批評曾特首放棄不干預政策是可悲的錯誤。要是這位九十有四的老人家,看見自己大力提倡的學券制,竟出現如此A貨,恐怕忍不住大動肝火。不知這是否計算之內的禮尚往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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