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Line上哄互傳祼照再逼少女拍露毛片

蘋果日報 2015/12/28 06:00

台灣高雄宜蘭裸聊

台灣宜蘭一名19歲黃姓男子,透過Line與高雄一名已有男友的少女結識,起初兩人互傳照片聊天,之後黃男竟邀小涵「裸聊」,還傳裸體、露鳥照給小涵,並不斷要求她照辦。小涵無奈下傳了露胸照,但黃男卻要求拍下體照,被小涵拒絕。黃竟以「公開猥褻照」要脅,再取得多張猥褻照及影片。

據悉,涉事男子黃亮鈞與受害少女小涵(假名),今年6月18日深夜透過Line互加好友。一開始時,兩人互傳照片聊天,但黃男漸挑慾火,試探性的以「裸聊」為由,引誘小涵討論情色話題,一開始小涵不查,而黃男也不斷傳送裸體及露鳥照等猥褻照片,之後竟要求小涵也同樣照辦。

起初小涵不願意,只傳一些沒露點的清涼照片,但黃男不滿意,不斷要求下,小涵只好拍了露乳的照片給黃。黃食髓知味,要求小涵比照拍下體照,還要求更改兩人facebook狀態,改為「穩定交往」。

小涵拒絕拍攝,且因小涵已有男友,拒絕變更facebook狀態,黃竟以「要公開先前所寄的猥褻照片」恐嚇。小涵擔心私密照被公開,自拍私密照與影片給黃,黃也透過這種方式,前後共取得27張照片與2段影片。小涵把此事告訴母親,並向高雄市警局婦幼隊提告,黃男被傳到案時,對於案情直認不諱。

宜蘭地檢署偵結,認為黃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3項「引誘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製造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第4項「以脅迫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製造猥褻行為之圖畫、影片」、《刑法》恐嚇等罪嫌,將他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