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要求陪審員審視曾太於2010年11月5日提早終止人民幣定期,向銀行發出80萬人民幣匯款到東海的指示,內文根本沒「緊急」,辯方指控方無證據指緊急要求是由曾太提出。
辯方另指出,當時即將退休、須搬離禮賓府的曾蔭權,確實有必要找尋居所,而事實上曾氏夫婦曾經前往深圳、珠海等地視察環境,東海花園正是一個鄰近香港的內地大型屋苑;至於涉案單位前身為會所,丟空多時,業主早有計劃裝修,即使兩者發生時間脗合,也各有前因。
政府於2010年7月就是否發牌予雄濤作公眾諮詢,控方指曾太在同月開始兌換人民幣匯給東海,作官商勾結。但萬江儀稱曾氏夫婦二人一向有購入人民幣,兩人當時擁有175萬人民幣可動用,沒必要為匯款而兌換80萬人民幣。辯方解釋兩人是作投資,事實上曾太匯款後,仍持續購入人民幣至翌年11月,金額高達500萬。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