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6月10日,社團事務處再次致函陳小姐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寄回補充資料後,至7月才獲通知已發出社團的證明書。
選民登記要求團體於登記前12個月已經運作,陳小姐的劇團未必能登記成為該「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選民。
作家鄧小樺指「如果團體係要有註冊社團資格去申請資助、開銀行戶口,呢啲阻撓係對團體非常具體嘅損害」。鄧小樺以自已舉辦的文學團體為例,過去曾收到警方要求證實身份,但只需提供一人的證明已足夠,惟自2019年起需要三人證明,「資歷審查係嚴咗好多,唔只文化界,聽過茶藝協會同足球協會都有類似情況」。
警方表示回應個別社團的註冊情況,但強調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申請,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足,便需較長時間。
■記者李雨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