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15歲男生涉揮鐵鎚襲飛虎隊 母指兒子多年前右手已因傷無力握拳

蘋果日報 2020/06/30 13:47

襲警抗暴之戰襲擊飛虎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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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學生被指去年在屯門手持鐵鎚,跳高轉身鎚擊隸屬飛虎隊成員右肩,被控襲警,今日續審。男生母親今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指兒子右手三年前因細菌感染,中指無力兼不能握拳,案發當天更因感冒而精神不振。她又稱,陪同兒子錄取口供期間,警員曾多次指控其子用鐵鎚襲警,其子聞言多次激動否認稱:「個鎚唔係我嘅,我冇打佢!」惟警員沒有將之記錄下來,更叮囑其子「唔好講咁多嘢」。案件押後至7月24日裁決,其間男生繼續保釋。
被告李姓男生現已16歲,在成人庭受審。他否認於去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裁判官葉啓亮今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辯方傳召被告的母親作供。李母供稱,被告於2017年弄傷右手,右手中指臼位受細菌感染,自此右手無力、時常痛疼,握拳時中指不能貼近掌心,須定期到骨科覆診。
沒有跟兒子討論本案 「講唔夠兩句就嗌交」
李母續指,案發翌日凌晨,她到警署陪同被告錄口供,發現被告的右手及頭部泛紅並擦損。警員於錄口供時,多次指控被告用涉案鐵鎚襲警,被告每次聞言均激動否認。其間該警員曾要求與李母單獨談話,並再揚言:「你個仔用鎚打咗個警員兩嘢!」李母聞言表明:「你同我都唔在場,唔信得邊個。」惟警員回應稱:「警察話有打就有打!」
李母在盤問下同意,錄口供當日並沒有要求與律師單獨會面,但記不起律師有否向警員提出相關要求。控方質疑李母明知警員沒有記錄被告否認襲警指控,卻不阻止被告在口供紙上簽署,亦沒有將警員與她之間的對話告知律師。李母解釋指當時非常害怕及擔心,「諗唔到咁多,好亂好亂」。
控方又質疑,本案早前兩度提訊時,李母均沒有將警員與她之間的對話透過律師代表告知法庭,亦沒向警方作出投訴。李母解釋指她不熟悉法律程序,事後沒有尋求法律意見,亦沒有與被告討論本案,因為「講唔夠兩句就嗌交」。
事主隸屬警隊中最精銳部隊 雙方實力懸殊男生難以施襲
辯方今午結案陳詞指,X供稱發現被告持鎚快速奔跑,但被告右手受傷後不能用力,平日做家務亦要用左手,不可能快速跑動時緊握一把頗重的鐵鎚。辯方又指,事主X並非一般警員,而是警隊中最精銳的特警隊,具有出色體格,需要面對最兇悍的犯人;相反,被告年僅15歲,身型瘦弱,2017年接受過手部手術,案發當日更身體不適。因此,在雙方懸殊的身手及體格下,被告不可能成功攻擊X。
辯方續指,案發影片顯示X遇襲後繼續用右手執勤,半小時後才發現右肩有一個直徑2厘米的圓形瘀傷。惟X供稱當時被告跳起轉身施襲,相信其攻擊力度不弱,不會只造成2厘米的瘀傷。
辯方又指,多名警員證人的證供前後矛盾,並且「好多甩漏」,例如X供稱案發前有黑衣人用雜物堵路,現場影片卻不見雜物。影片又顯示X與另一名警員合力將被告押解上車,X卻稱沒印象。辯方指所有控方證人均不可靠,法庭不可依賴他們的證供。由於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法庭應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TMCC700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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