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聶德權指補選安排月中明朗化 《國歌法》須本地立法

蘋果日報 2017/09/02 18:58

補選聶德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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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出席一個座談會前指,就補選的安排,選管會將按法例規定和實際情況作決定。他指,梁、游案相關的司法程序已完成,而選舉事務處亦已開始部分選舉前期工作,但需等待選管會決定補選安排後再依法公布。
聶德權又指,據過往經驗選管會若決定進行補選,一般在六個月內可完成。而另外4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案件,其上訴期限將於在9月11日到期。聶相信:「補選的安排點進行,我相信屆時亦會較明朗化」。
就《國歌法》一事,聶德權指特區政府要用本地立法方式制定有關法例,認為《國歌法》首要原則為國歌是國家的一個象徵和標誌,故此必須尊重國歌。他相信對此事無人有異議,又指本地立法時會按香港法律和司法制度制定該例,在立法過程中會聆聽社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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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指其餘4位DQ議員的上訴期限將到期,相信補選安排將會更清晰。(何穎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