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一:陳先生與六名業主,多年前分別購買廣州蒙地卡羅山莊住宅單位;耗資大筆積蓄、本以為可將生活質素提升,豈料卻換來一肚子氣。
其中一名陳姓業主向記者大吐苦水,指他們大部份業主多於一九九九年前已正式收樓,亦已付清全數樓價,滿以為短期內便會獲發房產證,但一直等至現在,仍未獲發展商通知有關發出房產證事宜。其間,他們不斷向發展商追問,發展商卻一直將責任推卸於當地房管局,發展商只是「中間人」角色。
陳先生不滿道:「樓都收咗咁多年,冇理由𠵱家都未出到個房產證,發展商成日都話係房管局嘅問題,但又冇交代詳情,只叫我哋不斷咁等,唔知等到幾時。」
港發展商稱責在內地
主要代表這群業主爭取房產證的陳先生,自言比他們更不幸,他九五已正式交收,當時已繳清全數樓價;但距今近七年,仍未獲發房產證,「咁辛苦買層樓返嚟,到𠵱家連屋契都無。」
據陳先生表示,其實除了他們之外,蒙地卡羅山莊內亦有許多業主均無了期地等待着一張房產證。
蒙地卡羅山莊的香港發展商發言人莊小姐承認,該屋苑的房產證確實尚未獲發;惟問題乃出自當地房管局,由於房管局於制度上曾出現轉變,該批房產證確需經由多個部門轉介處理,故輾轉間稍被拖延。莊小姐表示定會協助業主催促房管局,而較早收樓的業主如陳先生,會作優先處理。
投訴二:羅小姐聯同其母親,於九四年以三十多萬購入東莞樟木頭荔景山莊一單位;她們於兩年後付清樓價餘款及雜費並入住。至九七年,她們更繳付一萬二千多元的房契稅,翌年發展商卻指她們尚欠部份契稅致未獲發房產證,羅小姐即補付九千多元,並得當地房地產交易發出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