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權】律師會籲政府勿提人大釋法

蘋果日報 2013/03/25 06:00


就外傭居港權上訴案,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駁回外傭申請,並拒絕政府要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釋法。香港律師會對裁決表示尊重,並重申人大常委對《基本法》作出過多解釋,會損害司法獨立和法治。

香港律師會發聲明指,終審法院就外來傭工的居留權作出決定時,對「通常居住」的意思作出仔細分析,而沒有依據任何「外來因素」。終審法院作出的判詞,為法院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的管轄範圍提供了清晰的分析,並指出終審法院只可以在滿足了三個條件(類別條件、必要條件和可辯性條件)的情況下,才向人大常委作出提請。判詞已清晰地釐訂香港的外地傭工的居留身份,亦清楚指出在甚麼情況下終審法院必須就《基本法》的解釋提請人大常委,以及提請過程有甚麼要求。

至於「雙非」的問題,根據已確立的法律原則,律師會認為,向人大常委尋求對《基本法》第24(2)(1)條作出解釋,將會損害香港的法治,呼籲政府不要因為本案另行主動提請人大常委就《基本法》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