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地兩檢】大律師公會轟人大指令閹割《基本法》:回歸後最大倒退

蘋果日報 2017/12/28 23:47

一國兩制大律師公會一地兩檢

人大常委日前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協議,繼引來多名重量級法律界人士批評後,連日沉默的大律師公會亦發聲明回應,以強硬措辭批評人大決定欠任何依據,形容有關決定是在特區政府、國務院及全國人大「配合」下作出,是回歸後執行《基本法》以來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實施及法治精神,已不能彌補地破壞《基本法》的完整。
公會的聲明首先針對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人大決定草案的說明,逐條《基本法》條文反駁,指特區政府根據第154(2)條享有特區出入境管制權,因此西九站的出入境管制應由港府而非內地部門負責;118和119條雖指港府可制訂促進經濟的政策,但條文僅屬指引性,並不授權港府作出違反《基本法》的舉動;又指第7條指授權港府將境內土地使用權批予他人,但就不授權港府剝奪所有香港機構、其是司法機構對該土地的管轄權。
公會明言,張曉明所提及的《基本法》條文中,沒有一條可以為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聲明又指,張曉明指一地兩檢安排只實施於口岸區而非整個特區,因此不違反《基本法》18條的講法有違對條文的任何正常解讀,完全漠視及閹割只有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才可在港實施的規定,「意味內地法律只要適用範圍並非全香港,便可於特區境內由特區政府指定的任何地方(例如高等法院大樓)執行」。
公會對人大常委確認一地兩檢安排卻無提供任何理據表示震驚,認為等同宣佈「但凡全國人大常委會所說符合的便符合」,是回歸後執行《基本法》以來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實施及法治精神;港府亦不可能純以人大常委決定作解脫。
公會總結時指人大決定及其過程,令人覺得人大常委是在特首要求下,作出其認為是「好事情」的決定而漠視內地憲法及《基本法》的規定,做法不但削弱本地及國際對港府奉行一國兩制的信心,亦已不能彌補地破壞基本法的完整,對此表示極度憂慮和遺憾。
競逐新一屆大律師公會執委會的戴啟思團隊指公會雖讓法律界及公眾久等了,但對公會就一地兩檢表達的立場表示歡迎。團隊並認為公會的聲明顯示執委選舉非但不會造成分化,反而令業界更加團結,重申參選希望造就一個強而勇而發聲的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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