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報告提出的9項政策建議,包括,在CEPA的框架之下,仿效上海自貿區建立負面清單概念;把容許設立「異地支行」和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範圍擴大至廣東省以外;容許本地的中小型證券以及期貨商和介紹經紀商進入內地,與內地的經紀商進一步合作。
另外,建議允許本地金融機構通過夥伴合作形式在內地推出以投資港股為目標的開放式互惠基金;設立投資基金互認機制;及放寬香港保險公司在內地有關成立合資企業和進行證券投資的限制。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認為,雖然政府過去一直透過CEPA等推動內地開放金融服務市場,但在現時CEPA的框架下,相信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有待業界把握機會作更深入的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