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德銀是以託管人形式,替超過一名客戶持有領匯,客戶真正身份未明。目前持有領匯5%以上的股東,還包括美資基金鄧普頓和AtticusCapital,分別持股6.03和5%。憑港交所現時提供的資料,不知道德銀是否替鄧普頓、Atticus或TCI託管領匯股份,持股量有否重叠。
假設德銀是替另一批領匯投資者託管股份,則德銀、TCI、鄧普頓與Atticus四個「單位」合共持有領匯51.85%股權,有過半數的投票權,結合的影響力相當大。暫時可以肯定的是,德銀至少替4名客戶託管領匯股份,因個別投資者持股5%以上,按規例需要披露。
奇怪的是,德銀為何突然一次過替數名客戶託管領匯股份,該批客戶為何差不多時間投資領匯,或同一時間把股份交由德銀託管。說到底,市場最想知道領匯股東身份,上市公司有權向中央登記取得股東名冊,問題是公司願不願向市場披露。
領匯雖是商業運作的上市公司,但擁有本港180項商場及停車場物業組合,與市民息息相關,市場一直關注TCI等外資基金股東投資領匯的意圖,擔心為爭取高回報,迫領匯大幅加租,或把領匯資產拆骨出售,令租戶進一步面對加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