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接受一個深圳福田東海花園3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案件將由高院法官陳慶偉審理,控方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港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辯方律師團隊則包括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及大律師陳政龍。
為容納更多公眾人士,司法機構將庭外的大堂位置亦納為法庭伸延部份,大堂設有電視直播庭內情況。除預留13個庭內位置予被告家屬外,另在庭內外分別預留57及68個座位予傳媒和公眾,公眾人士可到庭外領取籌號入庭。
案件上周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時,曾蔭權與太太心情輕鬆,與記者談到近期看過《打死不離三父女》、《寶貝神車手》兩套電影,曾蔭權更說到他喜歡吃五仁月餅,但市面較難找到,遍尋後在一間大型連鎖餅店購得,曾太還笑着提醒丈夫不要說出餅店的名字,免得替對方賣廣告。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