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呼籲幼稚園或特殊學校若發現幼童長期不上課,應主動聯絡父母,若覺可疑,更應聯絡社署甚至執法部門。張補充,按法例及教育局指引,校方及政府理應要跟進長期不上學的6歲或以上學童,但機制一樣經常失靈,像去年9月屯門兩母子雙屍命案,即揭出15歲男死者小四後已輟學卻無人跟進;2015年7歲女童被揭發遭長期虐打及要捱餓致險死,亦帶出女童連續3個月無上課仍無人理,故他將於立法會跟進事件望避免慘劇再生。
教育局回應指政府致力確保兒童就學權利,強調按《教育條例》家長須確保6至15歲未完成中三的子女定時上學,局方暫未確認今次案中女童的就學情況,但會向警方了解及跟進。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