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員譚駿賢指,一早提醒社署,博愛之家或大幅加租變相逼遷,但社署無計可施,「社署代表喺電話覆我,第一院費嗰度始終呢啲都係私營機構,只要佢唔係不正常加價,佢哋好難介入」。
他指,院舍為求賺錢急忙清空宿位。每一個政府購買宿位,每月最少資助6,000多元,加上獲派位人士另繳2,000多元宿費,每個宿位收入達8,000多元;以100個宿位計算,每月收入80萬元。「你社署一買位等於咩呢?等於我先有一筆穩定收入嚟自政府,就唔會好似𠵱家咁,有啲人住吓就可能冇錢冇得住,或者有啲人攞綜援,攞得嚟交完院費都冇錢做其他嘢,加價都唔敢加你」。
記者向社署查詢,如何監察私營院舍買位計劃。社署指在審核買位申請時,除評核申請人遞交文件,亦會透過非預約探訪作實地評估;獲暫批買位院舍,要在指定日期前完成暫批通知書內的要求及條件,包括人均面積、人手要求、買位及非買位宿位數目和位置等。院舍符合要求及條件後,社署才簽訂買位協議。購買認可宿位不多於該院舍宿位總數七成。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