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貨櫃車司機姚沛田(43歲),具有多類駕駛執照,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法庭若判監禁懲罰,希望可考慮判緩刑。
裁判官表示,被告經過專業駕駛訓練,但他遠遜於合資格駕駛者,忽視道路規則,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沒有保持兩車適當距離,亦沒有發出良好訊息及作安全檢視而突然切線,判被告緩刑及社會服務令均不適合,故判即時監禁刑罰。
事發於去年8月14日,被告駕駛貨櫃車至青朗公路近汀九位置時,突然切右線撞向一部泥頭車尾部,導致泥頭車失控撞向交通燈柱,司機何日強(54歲)被拋出車外重傷死亡。車禍中,尚有兩部尾隨車輛煞掣不及相撞。
案件編號:TWCC4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