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蟻,殺;見蟑螂,更殺。純粹的本能反應,不必思考,見了,殺了,忘了;再見,再殺,再忘了。我們天生就殘忍,就不仁;能放螻蟻一條生路,是修為,是修養,是終於明白:濫殺,不好。客人擋一擋,我緩一緩,蟲子得保小命,仍舊活在經文裏,身體力行,吃一口紙,念一段佛:「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這不是很有功德麼?
「要沒有蟲,可以把《心經》擱到太陽下,曬一曬,蟲就不住在裏面。」客人說。簡直是開導我了。人,把自己也擱到太陽下曬一曬,光明正大,也不易長蟲。「說到底,殺心,不容易息滅。」我說:開了電視,就有想宰殺的畜生。「畜生,也有畜生的價值。」客人豁達,認為:就算人人都像曾憲梓,也有好處。「有什麼好處?」「不必另闢動物園,小朋友,每晚六點半,都可以在新聞報道看到臭屁蟲和鱷魚。」客人說完,化成一位高僧,飄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