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楊琪(41歲)昨天作供稱,在2008年懷着女兒時才發現死者周輝已婚,死者事後失蹤,四年後突然出現,向她討10萬元作為跟妻子離婚用,及後再要100萬元,否則公開其裸照。被告曾提出分手,惟因死者道歉而心軟。
2012年12月26日案發當天,死者向被告索20萬元買車,又因女兒不肯叫爸爸,掌摑女兒致她流鼻血,並將她扔落地,然後襲擊被告,將她頭撞向牆、按落馬桶和洗衣機,然後強姦她。
死者又不滿被告拒絕盛湯給他喝,揚言要打死兩母女,又侮辱她「做雞」,指女兒是其他男人所生,她遂將安眠藥倒入湯混和給死者喝。事後死者見被告執拾行李,質疑有男人正等她,恐嚇說「你敢行出門口一步,就打死你哋兩個(母女)」。被告失控下用剪刀剪死者下體,再用鎚扑他。法醫在死者的頭及頸發現27處傷口。
案件編號:HCCC2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