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作供時解釋,錫條較一卷錫線輕,較易燒熔,漏水風險較低,他又指計算兩者熔點及浪費程度後,價錢相若,行內亦慣用錫條,不知可能含鉛,亦不知有英國標準,故不論做樣辦房或正式水喉工程都是用錫條,就連自己家中水喉工程亦用錫條,如早知有鉛決不會用。他又指不明白為何很多屋邨單位都用錫條焊接,只有部份單位超標。他續稱有將錫條放工場當眼處,明合職員不時出入,從無說過不能使用或指出錫條含鉛。 有利兼明合代表律師李頌然出示多張雋景送貨單,上有莫簽名,當中有FRY無鉛焊線,亦有焊條,其中兩張2007及2008年的單據分別顯示,FRY由每綑100元上升至160元。李問莫有否留意過焊條和焊線價格不同,及FRY大幅加價,莫多次稱從無要求供應商報價,收貨時不檢查。一般他需焊料時,會致電供應商稱「要錫條,要幾多磅」,李質疑是否因莫要求錫條,供應商才提供錫條,又問莫看到單據寫無鉛焊線時,曾否想過為何貨品名稱含「無鉛」兩字,莫稱沒有深究。 莫兩度稱事件令他感到很煩受良心責備,對多條屋邨受影響感抱歉,「搞到大眾,搞到有利損失咁大,我良心過意唔去,我個人落晒形,生不如死。」他稱因認知不足致今次事件,對受影響屋邨和有利致歉。
另一間三判商、負責彩福邨的恆利東主蕭健煌昨亦開始作供。他在供詞稱,透過雋景購焊料,鉛水事件前從無見過FRY無鉛焊線;至於錫條,他憑名字以為成份是錫沒想過含鉛。他指彩福邨是他承接的唯一一個公屋工程,工程完成後無賺蝕。他今日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