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上海警方將案件定性為「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巨額利益的特大案件」,指21世紀傳媒旗下的《21世紀經濟報導》、21世紀網、《理財週報》等媒體,利用在財經界的影響力,與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公關公司勾結,指使記者挖掘、採編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負面訊息,並利用這些公司對股價下跌、上市受阻、商譽受損等恐懼心理,以發佈負面報道作要脅,迫使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收取最多上百萬元的「保護費」。
警方聲稱現年43歲的沈顥,不但承認默許,更是這種行為的領導者、支持者、協調者和參與者,而且迫使近100間公司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與旗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涉案金額逾2億元。
沈顥被當局起訴,曾被認為是對業界的又一重擊,不少同行感唇亡齒寒,特別是南方報業在沈被帶走後,即時將他免職,迅速切割。沈顥被當局帶走後,其妻子曾到廣州南方報業總部請願,促請報業集團有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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