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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會涉以公眾泳線牟利 康文署揭泳總「獨立調查」竟由執委負責

蘋果日報 2019/03/18 20:18

康文署公眾泳池泳總

《蘋果》去年初報道泳總有屬會以非牟利身份平租公眾泳池開班,但卻要求學員將學費存入私人公司戶口,有關款項更從未歸還泳會賬戶。康文署事隔年多,今日終於公佈調查結果,揭發泳總去年聲稱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竟然是由泳總委員組成;受查的3大泳會均未能提交開班的財務報告,但康文署最終仍認為「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涉事泳會有以泳線牟利,僅建議改善做法。
《蘋果》去年報道,包括3大龍頭泳會海天、志佩、泳天在內等的多個泳總屬會,以非牟利團體的身份享用較低租金租用泳線,但要求泳班學員將學費存入私人戶口,而且泳會賬目從未反映泳班收入,反映實際上經營泳班的是這些收取學費的私人公司。
報道刊出後,泳總聲稱成立了「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發現3大泳會只是「委託代理公司」處理包括收學費的行政工作,信納它們並無轉讓泳線或進行牟利活動;不過有關報告一直保密,亦從未公開委員會成員名單。
康文署今日公佈的報告透露,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竟然是泳總「3名與涉事屬會並無關係的委員」。《蘋果》早前曾報道,泳總18人的執委會中,會長、義務秘書、義務助理秘書、以及最少兩名執委均與3大泳會有關;而3大泳會以外,其他泳會如愉園體育會亦有類似轉移學費的做法。
泳總的調查委員會在去年4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但康文署的報告指出,當時3大泳會都並無提交有關泳班的財務收支報告,委員會僅透過「抽查該3個屬會游泳課程的部份訓練時間和安排」,就認為涉事泳會並無透過泳班牟利。
康文署亦透露,有關泳會聲稱的委託代理公司,只得一間泳會有書面紀錄,另外兩間泳會多年來均以口頭方式委託,並無證明。康文署最終取得3間涉事代理公司的財務紀錄,署方指其中兩個泳會在2015、2016、2017三個年度均錄得虧損,在審視相關資料後,認為「未察覺有實質證據顯示」3個泳會利用泳線牟利;署方未有交代詳細理據,僅批評泳會未有將收支反映在本身賬目是未有履行責任。
報告另外列出改善措施,包括明確規定轉讓泳線、學費必須由泳會直接收取、課程收支必須反映在泳會賬目、委託代理必須正式以書面作出安排等,並將為分配泳線的制度設立監察機制及懲罰制度。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泳總以「自己人查自己人」是毫無公信力,他亦質疑有關委員的泳會開辦的泳班有否同類做法;他又批評泳總既無法取得涉事泳會的財務資料,亦照樣信納泳會不涉牟利;康文署未能交代結論理據,同樣難以服眾。林又對有泳會的泳班錄得虧損感「難以置信」,認為泳會在平價租金下收取市價學費,「虧損嘅唯一可能就係有人收取巨額學費」。
記者 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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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透露泳總的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原來是由3名泳總委員組成。康文署報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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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總的調查委員會連泳會開班的收支報告都無法取得,僅靠「抽查訓練時間和安排」,就認為無證據顯示泳會牟利。康文署報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