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狎14歲男童判感化
中大生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非禮
中大金融科技二年級生在網上認識14歲男網友後,相約網友到訪其家,其間非禮並肛交。涉案中大生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裁判官今早判刑時稱,法庭需要保護心智未成熟人士,不要過早受同性戀行為誘惑或影響;惟鑑於被告重犯機會低,沒證據顯示男童精神及身體出現後遺症,且被告與男童年紀相差並非很大,過程中亦沒使用武力或威嚇,今判被告接受感化18個月。
被告胡俊(22歲)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兩罪。他被控於2018年1月19日及2月初在住所內非禮男童Y及與他肛交。
辯方今求情稱,感化主任建議被告接受感化令。被告感激感化官的推薦,自言對事件已深切反省。大學教授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望能給被告一次機會。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較嚴重之處是被告一早備妥眼罩,並將潤滑劑塗於事主肛門,實有準備犯案,並非一時衝動。
然而,裁判官考慮被告背景良好、沒有戀童癖、重犯機會低、在案中沒使用武力或其他威嚇手段,屬單一事件,亦沒證據顯示事主精神及身體出現後遺症,且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並非很大。
此外,被告自中五起開始對雙性戀感興趣,遭同伴歧視,感到孤單且有學習壓力才犯案。被告承諾遠離社交媒體,案情在同類案件中並非十分嚴重,遂判被告接受感化。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當時14歲的男童Y。
被告2018年1月19日邀Y到家中,他們在床上傾談片刻,被告突然吻Y的嘴及頸部,脫下Y的衣服,又為Y戴上眼罩。被告在手指上塗上潤滑劑後,並放進Y的肛門。被告知道Y未滿16 歲。
被告又將Y的照片放到社交媒體,並於2月初再邀Y到家中,在Y同意下吻Y及與他肛交。後來被告不理會Y的短訊,二人及後甚少聯絡。2019年6月2日,Y發現被告將其照片上載到ig賬戶,感到憂心,於是將事件告知社工,並於兩日後報案。被告在警誡下一度稱,Y向他表示年滿16歲,兩人並無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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